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09
〕87号),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以下简称
“建筑工程
”)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
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
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
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
2。第四条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依据
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的情况
以及所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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