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保安管理制度
为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
,特制定此制度:
一:对施工人员管理
1、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及照片(免冠一寸彩照)到工程项目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明确各具体施工班组组长名单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络。
2、每次新进入或离开的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到工程项目部办理出入证或取消出入证。
二、对材料与设备出入管理
1、为了防止材料或设备被盗窃外运,保证材料或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施工,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工程项目部经理签字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工程项目部报告。
2、施工人员个人携带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携带物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三、保安人员的组织形式、值班
行为准则与具体任务
保安人员(拟
共2人)值班分配:
白班:(8
:00 -20:00
)巡逻1
人夜班:(20
:00 -8:00
)巡逻1
人四、其他安防管理事项
1、来访者,必须在大门口先联系受访人,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者必须填写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