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有哪些工程应单独拟定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
下列工程应单独拟定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3m)或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2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
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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