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章程
第一条认真严格执行
《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穿指挥服或戴指挥袖标。
第三条按照国家
标准规定的规范动作进行指挥,要站在安全、明显位置。
第四条必须能够清楚地看到货物的起落点,否则,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工接力指挥。
第五条必须密切注视吊物的运转
情况,不能因起重司机可以看见作业面而放松或中断指挥。
第六条起落钩时应提醒附近人员避让或躲闪。
第七条吊钩运转
线下有人、有车、钩没挂牢、吊物装码捆绑不标准、重量不明、货物被压住或埋在地下等不能指挥作业。
第八条吊运大件时,起吊前要拴挂好平衡绳。当起升到
0.5米高度时,必须停钩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起升作业。
第九条严禁两个人
或多人同时对同一起重机进行指挥。
第十条如指挥工中途需要离岗时,必须要有
另外的指挥工替代指挥。
第十一条
施工时应根据不同季节和气候变化,采取不同措施。遇有恶劣气候和六级以上大风影响安全时,应当立即停止
高空起重作业。
第十二条
夜间施工,照度达不到标准时,不准作业。
第十三条在安装桁架时,必须在桁架上设护身缆索,作为高处作业人员的扶手或挂安全带用。
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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