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电安全措施
一、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
定期巡检
,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以及私自外接电源的情况,如若出现上述情况
应当立即
停止使用并向
相关部门
报修(病房内禁止
病患私自使用电器)。
二、床头医用的电源,禁止使用除抢救设施以外大功率电器。
三、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
运转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四、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
情况(除特殊情况外)。
五、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六、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七、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八、医疗设备
应当注意
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九、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
应当立即
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一、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二、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
相关部门
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十三、科室负责人要不定期的检查用电设备的使用
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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