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人操作章程 机械施工 起重工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第1条 起重指挥应当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当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第2条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当立即停止吊装。第3条 所有的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第4条 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存在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第5条 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当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表2)。见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表1见表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2第6条 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第7条 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果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当及时上报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第8条 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当符合下述规定:见表绳卡应用范围注:搭接时的绳卡数量按上表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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