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分析
1政府法律和监管方面原因
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的变化使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另一方面,我国法律的环境与健康过于薄弱;现行《建筑法》仅在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这表明了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模式不一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失真,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形成了没利监管失控,有利打架不顺的局面。
2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是建设单位将建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不够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甚至非法的个体承包商,或没有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线、水文观测、气象以及相
邻建筑物的资料。这可能导致施工中挖断管线、损伤地下设施和影响场内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第二个是勘察、设计单位不按规范进行勘察或设计,或改变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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