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依据安全事故隐患
等级实施分级治理的工作机制,完善矿井安全事故隐患
的统计分析制度,用于指导矿井的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
2.以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完善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与治理的内容记录、过程跟踪、统计分析、逾期警示、信息上报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3.落实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与治理责任,制定针对性安全事故隐患
防范、治理措施,公示公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内容及治理措施,保障安全事故隐患
得到有效治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
矿井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落实到位,矿成立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成员:(安监科长)、
(通风科长)、
(生技科长)、
(机电科长)、
(调度室主任)等。
(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7个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小组
1.“一通三防
”排查治理组。组长:
(通风科科长);成员:通风科人员及通风队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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