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电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安全施工规范
(1)、一般规定
a、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当由
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如图)
b、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c、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当依据
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d、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作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当符合
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证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e、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当设置
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f、一次侧由50V以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
50V及50V以下电压的降压变压器,如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蔽层的变压器,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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