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考试合格之后
,持证方可上岗作业。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测、修理
工艺和检测、修理
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进行仔细检查
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测、修理
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测、修理
工作时,不得少于
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测、修理
。6.在距检测、修理
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
1.5%
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
150的地点检测、修理
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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