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技术之制度控制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明确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也提出了在解决土壤污染问题上要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为主体的基本思路。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
HJ25.
5-2018
)和《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
HJ25.
6-2019
)中均提到,制度控制与工程控制一样均属于风险管控措施范畴,但上述导则均未对制度控制措施如何实施展开具体说明。
引言本文将从制度控制的定义、适用情况、具体措施等方面对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之制度控制展开探讨
。什么是制度控制?
在美国,制度控制措施在污染地块管理中的应用已经有近
40年的历史,美国环保署对制度控制的定义是:非工程的控制措施,是行政或者法律上的控制,用于:
(1)降低受体暴露于污染地块的人体健康风险;
(2)确保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程活动和修复活动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结合国内相关技术导
则中对制度控制的定义,制度控制即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条例、准则、规章或制度,防止或减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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