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锅炉安全操作章程
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认真真的做好运转
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转
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一、锅炉生火前的准备:
1、检查锅炉各阀门、仪表、烟、灰门及风机等确定处于正常状态。
2、检查电器、照明均符合要求,操作工具齐全,水箱软化水质量合格。
二、锅炉生火及升压:
1、开始上水时,水位升至水位计低水位时停止。
2、生火时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升温不宜过快,炉膛应维持负压
0-4毫米水柱。
3、当气压升至
0.1-0.15Mpa
时,冲洗水位计,关闭空气阀,并检查人孔、手孔,排污阀等出是否无渗漏。
4、当气压升至
0.2Mpa
时,应缓慢开启主汽阀暖管供气。
三、锅炉运转
:1、锅炉运转
中保持均衡上水,水位稳定在正常水位之中,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压力表导管每天冲洗一次。
2、锅炉工作压力力求稳定,一般在
0.4±0.05Mpa范围以内
。3、每天进行1次
定期排污。
4、锅炉运转
时根据炉内燃烧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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