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的提问,我的回复如下:
1.我国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并不高,如英国为30%,美国为15%、25%、34%、39%四档,日本为34.5%,法国为33.3%等等。
2.我国税负高低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要结合公共物品提供来回答。例如,你到饭店就餐,结账为500元,请问价格是贵还是贱?如果你吃的是满汉全席,那么不算贵,如果吃的是大白菜,那么就是贵了。
3.企业经营困难的原因很多,税负的影响不明确。因为我国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体,大部分税收企业可以转嫁给消费者。
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媒体说法,正确说法是“生计费用扣除额”,简称“扣除额”。偏高与否,要看它是否能够涵盖个人“生计费用”支出,你可以计算不同地区的合理支出,以此判断扣除额应是多少。我认为相对整体个人所得税改革而言,扣除额的高低实在是一个小问题,没必要长期纠缠于此。
5.如果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征收单位会导致征管成本大幅度提高,我认为目前暂不宜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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