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是京津冀地区的一个风景秀丽的县,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近年来,随着京津冀城市群的建设和旅游业的兴起,平谷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广阔。然而,平谷的旅游业发展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尤其是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不足。因此,平谷县政府决定采取合伙协议的方式,吸引更多、更好的投资者来共同发展平谷旅游业,提升平谷旅游业的品质和竞争力。
本协议方案的目的是建立平谷旅游业合伙协议,鼓励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平谷旅游业的投资和发展,以提升平谷旅游业的品质和竞争力,同时保护投资者和平谷旅游业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适用于凡是对平谷旅游业投资或者管理有意向的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等(以下简称
“投资者”),投资者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
本次合作采取合伙的形式,即平谷旅游业所有投资者共同组成一个合伙企业,合作期限为5年,具体合作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各投资者的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投资时间和收益分配比例等由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所有投资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约定的比例出资,并签署合伙协议。
平谷旅游业实现经营收益后,应先扣除应纳税金和各项费用,然后按照投资者已出资金额所占比例,分配应得的利润。
平谷旅游业的管理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