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锚喷支护工程
9.1锚杆支护工程
9.1.1
锚杆支护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Ⅰ)主控项目
9.1.2
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
1500
根或不足
1500
根的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9.1.3
水泥卷、树脂卷和砂浆锚固材料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
3000
卷或不足
3000
卷的每种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9.1.4
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密贴壁面、不松动。锚杆的拧紧扭矩不小于
100N
.m。检查数量:施工班组每循环中逐根检查,并按本规范附录
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
A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抽样检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用扭力扳手扳动、观察,全数检查或抽查。
9.1.5
锚杆的抗拔力最低
值不小于设计值的
90%。检查数量: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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