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一)有策略,有方案的检测、修理停送电及试验
1、正常检测、修理停电时,必须按停电申请批准时间进行停电检测、修理,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延。
2、变配电工在接到检测、修理停电申请后,应当注意审查停送电时间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确定停电施工负责人是否属实;核对停电开关线路及影响范围是否符合实际,确认无误,向矿调度室调度员和值班领导报告,得到明确批示无特殊更改,方能按规程规定进行停送电操作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写好停送电记录。
3、停电检测、修理线路送电时,必须是停电负责人联系,其它人员联系拒绝恢复送电,变电工得到恢复送电通知后,核对准确无误,摘去停电牌,打开闭锁,先试送一次,无异常情况,才能正常合闸送电;送电完毕,认真仔细填写送电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4、当停电线路上有两组或两组以上人员同时检测、修理作业时,只有待所有施工人员检测、修理完毕,全部取得可靠联系后,才能恢复送电。
5、检漏继电器试验按公司规定进行,规定:每天上午10:00正
进行,不准提前或拖后,试验前应该做好观察记录等准备工作试验完毕即时恢复送电。
(二)无计划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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