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防安全示范矿井标准
一、矿井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系统进回风巷之间无平面交叉,通风阻力在合理范围以内
,有效风量率不低于
86%,无严重失修巷道,无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2.矿井装备两套可在同一工况点运转
的主要通风机,工况点在合理工作区间,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矿井主要性能、通风阻力测定、通风能力核定等工作。反风设施可靠,及时进行反风演习,并有记录。
3.采掘布置符合矿井通风要求,做到均均衡生产,改变矿井、水平、一翼、采区通风系统时要有通风设计,并按管理权限报批。有年度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方案,并按照计划
组织实施。
4.各工作地点风速、空气质量、供风量和空气温度符合《规程》规定。
5.微机绘制符合实际的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并按月修改。
6.矿井通风设施建筑质量
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建立台帐,编号管理。
7.安装可靠的风门闭锁装置,通车风门自动化、可视化。
二、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规定,一台局部通风机只能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2.(1)使用高效低噪音局部通风机;(
2)实行遥讯或故障检测;(
3)安设风筒风量传感器或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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