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对倾斜井巷提升的有关规定
1、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减速度的要求:
①升降人员时的速度,不得超过
5m/s
。②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
0.5m/s2
③用矿车升降物料时
,速度不得超过
5m/s
。④用箕斗升降物料时
,速度不得超过
7m/s
。⑤当铺设固定道床并采用
≥38Kg/m
钢轨时,速度不得超过
9m/s
。2、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巷,垂深超过
50m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要有
跟车人。
4、斜井提升时
,严禁蹬钩、行人。
二、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转
及安全检查要点:
1、必须要使用
阻燃输送带。
2、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3、必须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4、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保护。
5、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
①输送带张紧力下降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②在机头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接触的防护栏。
6、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7、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8、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
,下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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