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井巷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的井巷达到设计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二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井巷工程的质量管理,矿成立井巷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安全副矿长任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掘进工区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全权负责全矿井巷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第三条井巷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制定井巷工程管理的施工标准、考核标准。
(2)负责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评比工作。
(3)负责监督井巷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三、各部门职责
第四条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监督井巷工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负责井巷工程量的验收工作。
(3)负责井巷隐蔽工程的定期验收。
第五条安监科职责:
(1)负责定期组织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2)负责日常现场井巷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每日的井巷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
(3)负责对检查验收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下达到整改单位,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企管部职责:
(1)负责监督井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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