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中的危险源与安全事故隐患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和物质释放的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触发因素作用可能转化为事故的部位,是引发安全事故
的根源或状态。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引发的地方。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煤矿井下的危险源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等:
第一类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煤矿井下生产系统中,有发生重大生产事故可能性的危险物质、设备、装置、设备或场所。
第二类重大危险源(限制、约束):因导致约束、限制第一类危险源的措施失效或破坏而有可能发生重大生产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一类危险源是系统发生事故的内因。而任何系统的运转
都离不开能量,如果能量失控发生意外释放,就会转化为破坏性力量,可能会导致系统发生事故,造成破坏性后果。因此,能量失控是系统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第二类危险源辨识主要从人的因素角度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人失误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未获得许可
进行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作业或高速操作;人为的使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规违章作业
;不安全的装载、堆放、组合物体;采取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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