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员工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 元。
11、 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经接班人员同意后拿到交接牌,交班人员方可离岗。离岗后把交界牌放到指定位置,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条例执行。
13、 严格执行事故分析制度,认真追查、分析、做到四不放,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找不出责任人不放过,拿不到处理意见不放过,整体员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
14、 各班长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和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正常生产、否则进行警告罚款,降职处理。
15、 各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否则警告、罚款、辞退。
16、 各岗位职员认真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操作章程、安全规程、工艺指标和交接班制度,违者罚款 元。
17、 炉门、柜、一次没清干净,每人罚款 元。
18、 上开管、桥管一次没清干净,每人罚 元。
19、 保证当班所出炉号上升管、翻板灵活,否则罚款 元。
20、 当班所出炉号上上升管低压氨水喷洒不好没有处理罚 元。
21、 高压氨水清扫不安规程清扫集气管或清扫不干净发现一次罚 元。
22、 平台卫生一次不清扫、焦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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