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
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确实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确保煤炭生产安全,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结合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全年工作指标
`1、安全员是矿井
“一通三防
”工作的现场管理者,必
须严格执行顶板管理制度,严格按照
《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检查操作章程
》规定要求检查。
2、安全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执行巡检
井下所使用巷道顶板及支护是否完整、所使用巷道舒服有断梁折柱,若出现当班进行处理,严禁把隐患放在下一班,工作地点每班进入工作地点时必须检查上一班支护、顶板找掉工作,临时停工地点每班不得少于2次
。3、当工作地点或相应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撤除人员到安全地点,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
“禁止入内
”的警戒标志牌,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当工作地点出现异常情况(如:老窑水预兆、煤
与瓦斯突出、冒顶预兆等),必须撤出所有的人员
并向矿领导汇报,待查明原因方可恢复作业。
5、监督瓦检员、爆破员、班组长及员工严格按照
《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检查操作章程
》和《作业章程
》进行生产工作,必须对
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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