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班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苏杭河煤矿)
1.认真组织所管班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组织本班干放心活,切实解决好掘进工程质量,设备质量等问题,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3.对本班员工在安全技术、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排除重大事故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违章违纪造成严重事故和经济损失者,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建议上级给予奖励或处分。
4.在无作业章程或无操作章程、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合格的情况下,以及有违规违章指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开工。
5.生产现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并威胁工人的人身安全时,在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同时,可以停止生产、快速进行处理。
6.对矿上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向技术科或矿领导建议修改。
7.严格要求掘进工人按掘进作业章程作业,严把质量关,方向关。
8.做好掘进抱表。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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