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其刑事责任
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相关部门
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
,对下述行为
予以处罚:
(1)有下述情形
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能严格按照
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
,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过批准
,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过批准
,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进行整改
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述情形
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
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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