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灰、装饰工程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抹灰、装饰操作高度在
2m及以上时,应当执行
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使用的脚手架或操作台应当由
架子工搭设,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上人作业。
2.室内抹灰使用的登高、金属支架应支搭平稳,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
2m,架子堆放的料具不得集中,同一跨间不得超过两个人
作业。3.禁止在门、窗、栏杆、暖气片等上架设脚手板操作。
4.清理楼层内部垃圾杂物时不准从窗、洞口向外倾倒,应设溜槽或装小车、装袋向下并运送至指定
地点。5.地下室抹灰及地坪施工,比较
潮湿,所使用照明灯具必须严格控制。
6.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要有
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
7.使用磨石机、压光机等,应当遵守
相应机械的安全操作章程
。8.大理石板等的眼、剔凿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
9.地面上架设木凳或铁脚手架,地面必须平整坚实,不得将木凳或铁脚手凳浮搁在松软不平的地面上。不得将凳子一边放在台阶上,
另一边放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10.脚手架高度不够时,应当由
架子工支搭加高,不得在架子上放置木凳或设梯操作。
11.卸料平台、进料平台道路应畅通,落地灰和废料应当天清理,不能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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