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以下简称农机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方针,不断增强农机手自我保护和自觉防范意识,确保农机生产安全,预防和杜绝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督促农机手在农机安全使用管理中履行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本站与农机手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农机手应履行如下义务:
1.农机手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农机手应服从农机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
、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安全教育。
3.凡购置经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站办理注册登记,领取牌照和有关证件。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每年的安全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投入使用。
5.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必须投保法定交强险。
6.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培训考试,申领驾驶证。
7.60周岁以上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驾驶人员,必须参加每年的安全年度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驾
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二、农机手不得有下述行为
:1.不得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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