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路线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
临时线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使用临时线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区域范围以内
(含外包施工单位)的低压配电室或开关出线端至用电作业场所的动力、照明箱柜板进线端之间的临时电气线路的管理。
一审批1因临时性生产或其它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经生产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
架设,并在规定使用期满后立即进行拆除
。2临时线路申请单中应填清临时线路架设地点、用电容量、导线规格、责任人和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及准用期限等。
3临时线路架设应当符合
临时接线管理规定,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5个工作日,确因情况特殊需延长使用的,应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审批手续,但使用临时线路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
4项目施工(外包施工单位)使用临时线路的,可按项目工期确定审批期限。
5电工在校验电气设备或临时检测修理
使用线路,以及利用插座接插电源的移动式机电设备,使用期限在
1个工作日以内,可不办理临时线路审批手续,但工作完毕后应当立即
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二架设1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套软线,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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