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注意事项
1、电工必须按照国家
规范要求考核合格之后
,持证上岗工作
2、现场用电应采用中性点接地,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别设置的
TN-S
保护方式,工作零线不得与保护零线混接,保护零线应连接可靠,不得断线或虚接,必要时应进行重复接地。
3、保护方式应统一,不得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地,另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
4、施工用电应采用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的配电方式,所有用电设备都应在其电源侧安装漏电保护器。
5、漏电保护器的选型应当符合
规范要求:一般作业场所,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在潮湿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15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6、用电设备的配电应满足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的要求,保护零线不得通过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和相线必须通过漏电保护器。漏
电保护器不能代替保护接地或接零。
7、不得利用大地作为相线或工作零线。
8、配电电缆的芯数应当符合
配电要求。动力与照明线路同时设置时应采用
5芯电缆,动力线路单独配置时应使用
4芯电缆,照明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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