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总 则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断促进企业财务工作的标准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全面提高我矿综合经济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依照《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合煤炭行业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一条厂长全面领导和负责本企业经营成果及承包经营指标的完成工作,领导全厂生产经营工作,支持各级财务及经济核算人员开展工作,督促财务科门进行资金筹措,成本费用计划,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二条厂财务科负责全厂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综合统计管理;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工资转存等管理。对厂属各班组会计及经济核算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完成全矿经营成本、会计成果报告,正确全面的分析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承担全矿财会人员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及进行财务科员工,岗位工种的调整。
第三条厂属其它各部门,在厂长和分管厂长领导下,按各部门的业务性质,承担并完成厂部分解的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分工合作综合性的经济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财务收支实行集中管理,各生产班组模似法人承包经营,宏观调控,自负盈亏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市场运作方式,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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