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永兴乡
梅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2017年11月制定
梅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
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管控安全生产活动中潜在的危险源,全面控制或消除、减少安全与职业危害风险,改进安全、职业健康管理绩效,保障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明确了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工作要点、方法,明确了各级人员在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中的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包含危险源辨识、分析、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及管控责任落实的全部过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矿属各部门、区队,相关方
施工队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
工会主席
、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
总工程师、
掘进队长、经营矿长、通风副
矿长;成 员:部门、区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监员
;下设风险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矿务办公室内,主任由
矿务办公室主任兼任.
第六条 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是安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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