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技术
(一)、一般规定
1.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2.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以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3.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4.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5.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以悬空挂设,工作时应当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
6.爆破器材应当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进行上报,等待处理。
7.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当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8.爆破器材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9.爆破器材应有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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