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情况
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和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有关事故案例等。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的情况
及规章管理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当注意
到安全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可以结合各单位和岗位的实际情况自己确定)。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可以结合各班组和岗位的实际情况自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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