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摄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上级领导的安排,将在井下进行摄像、拍照,由于拍摄设备都属非矿用防爆型器材,为了进一步确保井下工作安全,特编制本措施报批。
拍摄时间:2022年2月21日。
拍摄地点:副井重车线、主井-556m风道及-592m胶带机巷
参与新闻报导单位:上级新闻单位
协助单位:通风队、安监处、调度室、机电部、施工队、保卫科和等单位。
摄像、拍照设备:
摄像机、蓄电池自备电源、闪光灯照相机。
安全措施:
在井下摄像、拍照的工作人员,应有矿长和集团公司批准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井下摄像、拍照。
井下拍摄的地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路线进行,拍摄前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整理好拍摄器材。
拍摄前,施工单位必须将工作面环境整理好。同时接好风筒确保瓦斯不超限。拍摄地点要安设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
井下拍摄时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稳定可靠,拍摄地点要有充足的风量,保运队要有干部在地面主要扇风机旁值守,确保扇风机正常运转。
井下拍摄现场由矿保卫科安排专人准备两台灭火器和两只消防
桶,并会熟练使用,同时保卫科必须派2人现场维持秩序。
拍摄现场安排2名专职测气员,随时掌握拍摄地点附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