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煤工作面“四铁”管理制度
煤矿采面四铁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矿的支护质量,更加合理有效的使用好四铁(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工字钢、水平销),达到质量标准化的施工要求,减少四铁的损坏率和丢失率,特编制本制度。
1、矿保管员建立四铁台帐,详细记录四铁的总数,正常使用数、维修数、报损数、报损率、丢失率、丢失数。
2、四铁入井时,必须由保管员和生产矿长点数,由生产矿长开三联单,三联单由保管员、生产矿长、采煤队长签字确认后分别保存并建档,对于采面区域内的巷道原有支护的工字钢,由生产矿长和采煤队长一起点数后移交给采煤队,并开三联单,分别由保管员、生产矿长、采煤队长签字确认后分别保存。
3、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并有实验报告,由保管员保管员保存建档备查。
4、对单体液压支柱和铰接顶梁,在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进行检测、修理,检测、修理好的支柱还必须进行压力试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5、采煤队必须按《作业章程》使用四铁,在采面风、运巷的单体支柱、铰接顶梁、工字钢必须堆放整齐,必须保证运输、行人、通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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