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地质变化及合理开采资源,特制定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规章管理制度。
1、地质人员要及时掌握和了解本矿井范围以内地质、水文变化情况,做好地质预报工作,指导安全生产。
2、工作面生产过程当中,要及时跟踪、检查,回采率与设计不相符合时,要分析原因,报矿技术副矿长进行处理。
3、地质技术员是储量管理和业务监督具体负责人。负责储量动态变化、开采损失统计、回采率测算等,按期向上级领导报送储量报表,并为数据的可靠性负责。
4、储量管理人员每季度核实一次矿井三量情况,修改储量报表,为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接续提供可靠的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绘制各种地质、储量台账、图纸。
5、矿井制定年度回采率计划时,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对没有揭露全厚的煤层,地测储量管理人员应当向生产队组提出探煤厚配合要求,以提高储量准确性。
7、根据国家《生产矿井地质规程》的有关规定,生产矿井应当有整理储量转出、转入、注销及地质损失的技术资料,参加储量报损的审报工作。
8、储量管理人员对违反开采顺序或技术规定滥采乱掘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领导反映。在参加采掘设计审查时,对因设计不合理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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