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氟酸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防护规定
第一条作业前安全教育。
从事氢氟酸工作的操作、检测、修理
、维护、分析等有关人员上岗之前
要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了解氢氟酸的基本性质;
2.熟练掌握安全操作章程
;3.熟练掌握各级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4.熟练掌握自救互救技能。
第二条上岗之前
体格检查。
有关工作人员上岗之前
均须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氢氟酸作业(体检项目见附注)。
第三条防护用品及其使用。
1.装置内按照相关规定
设置冲淋(含多向冲淋)、洗眼及人体中和池(碳酸氢钠饱和水溶液)等设备,并设专人保管,保持完好状态。
2.按工作需要穿用相应级别的防护服装。戴用防护面罩时,仍要戴上护目镜,不得穿戴已破损的防护服及手套。
3.氢氟酸污染衣物时,要尽快停止作业,进行中和、清洗或更换后,方可恢复工作。
4.已被氢氟酸污染的防护用具和衣物,要在指
定处更换处理,并放在指定存放处。不得穿戴已被污染的服装或携带沾酸器具进入仪表操作室、值班室等处。
5.装置要设醒目的风向标,并划出明显界限,非工作人员不允许随便
出入。第四条操作防护规定。
1.操作人员在发生氢氟酸泄漏场所或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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