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门式
)起重机档案资料及管理要求(公路工程)
一、出租单位、使用单位对于以下几种类型的设备不得出租和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包括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合格证明、安装及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b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
记录;d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的运转
故障和事故记录。)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出租单位应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和自我检查
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并应当应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文本中
,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
二、出租单位资料及管理要
求。(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附属设施(安全装置、材料)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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