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109 0

[学习资料]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0粉丝

已卖:2156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博士生

22%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50 个
通用积分
2585.5092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6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6042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52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8-29
最后登录
2026-2-1

楼主
fsaasdfs~ 发表于 2025-7-7 10:32:4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作者:责任编辑:
来源:第一条 为了加强临时用地管理,规范临时用地行为,保护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和临时用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临时用地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临时用地包括下列范围:
  (一)工程项目的材料堆场、运输通道和其它临时设施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
  (二)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进行地质勘探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三)采石、挖砂、取土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四)为选择建设地址对土地进行勘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五)因从事经营性活动需要搭建临时性设施或者存储货物临时使用土地的;
  (六)其它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
  第四条 临时用地应当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林地。确需临时占用耕地、林地的,临时用地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造林条件。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第五条 临时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较长的,一般不超过3年。
  第六条下列土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行政区域 行政主管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docx
下载链接: https://bbs.pinggu.org/a-8193078.html

20.73 KB

需要: RMB 2 元  [购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2-8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