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特别警示
1、易燃液体或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发生灾害事故,受理报警的通讯员一定要问清是燃烧还是泄漏,并告之随车指挥员,指挥中心要通过电台不断提示这一重要情况;
2、辖区中队指挥员在接到易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灾害事故报警后,途中需不断进行观察,接近现场仍尚未发现燃烧迹象时,必须边观察边前进,切勿盲目按灭火计划停靠水源;
3、存在爆炸危险场所,水枪手射水一定要寻找掩体,尤其在水流尚未到达水枪前,水枪阵地尽应选择在柱、门、墙、堤等处;
4、冷却卧罐和液体桶装,水枪手不要位于两头;
5、扑救重油池、原油罐、常减压装置火灾,要防止沸溢和喷溅,安全防护中做到皮肤不外露、披肩、面罩要完好;
6、液体流淌火灾被扑灭后,必须不间断补充泡沫复盖层,尤其在灭火后期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复燃;7、进入可燃气体泄漏区域(包括居民家中),一定要穿着全棉内衣实施全身型防护,较大的单位事故还应加全复盖水雾保护,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燃烧爆炸造成人员伤害。
8、扑救流淌液体
和比空气重的液化气体火灾,水枪手阵地不要位于下水道井盖上部,以防复燃复爆带来伤害。
9、可燃液体槽车发生侧翻并泄漏,堵漏结束后的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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