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保用品
,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严禁班前、班上饮酒和有醉意上岗驾驶。行车时不准饮食和闲谈。
2、严格执行化工部颁发的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3、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的
“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程
”。驾驶室不准超额座人,并听从路警人员的指挥。
4、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过相关部门
考核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5、出车之前
应对车辆机械情况
及制动装置是否正常完好,作仔细检查
,严禁车辆带病出车。出车时必须携带三证,即驾驶证、行车证、养路费通行证,方可出车。
6、确保行车安全,必须做到马达一响集中精力,车辆一动想倒人民群众,起动前必须鸣喇叭。
7、行车中要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堵气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交会车时礼让三分,即先慢、先让、先停,做到文明开车。没有随车人员指挥
,不准倒车。
8、辆车进出厂区要慢,时速五公里行驶,过交叉路口要鸣喇叭,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周围和高空障碍物和人员动向。
9、夜间行车要适当控制车速,不准因夜间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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