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安全操作章程
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认真真的做好运转
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转
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锅炉运转
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
①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天然气过滤是否正常通气,燃烧时油泵及过滤器应能正常过油,打开天然气供气阀门燃油时应打开供油阀门;
②检查水泵是否正常,并打开给水系统各部位阀门、风门,手动位置时烟道应在打开的位置,应将电控柜上泵选择开关选择在适当的位置;
③检查安全附件应处在正常的位置上,水位表、压力表应处在开的位置上;
④各操作部位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⑤除氧器能正常运转
;⑥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转
,软化水应符和
GB1576
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转
无故障。
4.开机①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光,检查各部位是
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②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转
状态;③在升至一定压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