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按照“十八大”关于“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的要求,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认真落实市国资委《关于下达2022年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的通知》(厦国资综【
2013
】99号)的文件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
生命和国有资产的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经过研究
决定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下达各企业,切实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责任对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
任主体。各企业的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规定,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
”原则,并将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实际情况,
扎实开展安全双月督查工作落实,及时排除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八)按照市安办《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刊载印发
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所属各企业要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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