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和规范本公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一、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岁以上,具备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经公司提出,会同人事科、安全科、机料科审核同意后,
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之后
,凭颁发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方可单独进行操作
。三、作业人员岗位分为
(一)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二)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四、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并停止其原岗位工作。
五、脱离工作岗位
半年以上的,由安全科、机料科复查考核,
合格之后
方可独立操作。
六、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
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之前
安排不少于
3个月的实习操作。实习操作期间,公司应当指定专人指导和监督作业。指导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并从事相关工作
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熟练工中选择。实习操作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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