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保证我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转,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照如下进行上报。
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1、瓦斯浓度超限;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3、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4、主扇停风报警、馈断电报警;5、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6、采掘跟踪图纸未能够按要求填充;7、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8、其它异常情况。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当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上一级调度室。
四、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五、每班必须由两名调度员值班,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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