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强化出入井管理,保障井下员工人身安全和矿井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未经安全技术培训或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严禁入井;外来参观学习人员,须有通风科出具的手续并由矿指定专人带队,方可入井参观、学习。
二、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随身佩戴矿灯和自救器,自觉遵守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各种电子用品(手机、传呼机、MP3、4机、收音机、电子表等),严禁穿化纤衣服、凉鞋和拖鞋;严禁喝酒后入井。
三、入井人员乘坐人车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乘坐并听从司机指挥,不得争抢、拥挤、超员。
四、入井人员进出班一律走人行道,任何人都不得从主提升斜井进出班,井下行走应做到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严禁蹬钩乘车。
五、对井下标有严禁入内等警语或设有栅栏的地点以及盲巷,任何人不得入内。人员经过风门,必须随手关闭风门,严禁把风门敞开。
六、入井人员要自觉爱护井下的通风、机电设备和管线(缆)等安全生产设施;严禁破坏井下标记、警语和警牌等安全标识;严禁损坏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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