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管监测安全操作章程
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的束管监测工作人员。
第2条束管监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一氧化碳等气体的动态监视监控。
2.束管监测管路的敷设、维护。
3.地面气体分析、报表打印工作。
上岗条件
第3条束管监测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考试合格之后
,方可上岗作业。
第4条束管监测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章程规定
。2.熟悉束管监测系统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预防自然发火的有关规定。
4.掌握自然发火的发火机理、预防措施等知识。
5.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有害气体浓度的有关规定
。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安全章程规定
第5条束管监测地点应选择在:有浮煤、被压酥的煤柱等可能自燃的地
点(如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回风隅角和停采线、煤巷的高冒区等)的回风侧,采掘过程当中
有漏风和可能积热的地点,以及有丢煤的采空区和密闭内。
第6条测点应尽量布置在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最大处。
第7条监测用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首先停电并悬挂明显的停电标志牌。
第8条在运输大巷中工作时,应时刻注意来往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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