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煤系统安全操作章程
1、热电厂运煤系统的各工作地点应有相互联系用的信号或通讯设备。
2、各工作场所或通道的照明应良好,有排水沟和消防设备,消防车辆的通路应畅通。
3、在运煤设备运转
中,禁止不停设备去上链条、钢丝绳或皮带。
4、运煤设备在许可开始检测、修理工作之前
,运转值班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挂上警示牌
。5、不准在可能突然下落的设备下面进行工作。
6、不准在有煤块掉落的地方通行或工作。
7、在移去煤中的雷管时,必须特别小心,防止撞击、掉落、挤压或受热,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拉动导火线。运煤皮带上发现雷管时,应当立即
将皮带停下处理。取出的雷管必须交相关部门
处理。8、从煤堆里取煤时,应当随时
要注意保持煤堆有一定的边坡,避免形成陡坡,以防坍塌伤人。在工作中如果发现
有形成陡坡的可能时,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对已经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以前,禁止从上部或下部走近陡坡。
9、系统启动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确定附
近无人和无防碍启动的障碍物时才可启动。
10、严禁无关人员擅自开动输煤皮带,皮带在运转
中不准人员上下和进行维护工作。
11、禁止用装载车装载人员。
12、输煤皮带两侧人行道均装设防护栏杆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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