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我评估程序
1.目的查找现行运转过程当中
的不足,寻找改善
的机会,保证食品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于食品安全相关的环节。
3.食品安全评估人员:每年由管理者代表、生产部经理、安全专员以及各部门主管对工厂内所有于食品相关的安全进行评估。食品安全专员为管理者代表。
4.评估的频率:每年至少1次
。5.评估的时间:每年一次(
12月之前)。
6.评估人员职责
6.1查找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环节(完成
1-7项),发现当中的
不足。6.2提出改善
的方案。
6.3对改善的措施上报经营管理层,并获得批准。
6.4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改善
。6.5验证改善
的效果。
6.6在发现有调整的情况下,应该及时调整防护体系。
6.7验证频率每年至少1次
,不限于一次。
7.相关记录
7.1《食品安全自我评估》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