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准能集团
有限责任
公司不在岗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严肃劳动用工纪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增加劳动关系的和谐因素,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不在岗人员是指下岗待工人员、富余人员、工伤和病休人员、协议离岗人员、内部退养人员、其他人员(借调和外培学习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等)等在册但不在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根据神华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不在岗人员实行统一政策、分类管理的方式,全面整改、依法依规清理。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合规、强化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和集团公司代管的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神华准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在册的合同制职工。
集团公司及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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