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电器修理工操作章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必须持工种合格证上岗作业
,无证不准上岗工:作。
第2条应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电气设备防爆规程
(GB3836)
》及《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测、修理
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上岗工作必须穿戴劳保用品
。掌握小型电器结构性能和修理工艺。
第4条遵守各种规章管理制度
和劳动纪律。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5条准备检测、修理
中需要的材料及零配件。
第6条汁划本班应修的小型电器件数。
第7条准备好各种工具。
三、操作
第8条清点和整理本班交回的小型电器.清扫煤尘和杂物。
第9条详细检查小型电器的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和间隙及接线螺钉锈蚀情况。对不合格的小型电器,按《煤矿机电设备检测、修理
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维修
。第10条
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复失爆或不符合要求的隔爆面,测试绝缘,对受潮的小型电器进行干燥处理。
第11条
涂漆1.内壳涂耐弧漆。
2.外表涂防锈漆。
第12条
检测、修理
后的小型电器必须进行电气检验。电气绝缘应当符合
要求。隔爆面应达到防爆标准规定。
四、收尾工作
第13条
填写检测、修理
记录,登卡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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